证券代码:836433 证券简称:大唐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8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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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或监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在该次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对缺额董事或者监事进行选举。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最终表决完毕后,由股东大会相关计票人员清点票数,并公布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得票总数情况,按上述方式确定当选董事、监事,并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当选的董事、监事名单。
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少于”,不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若股东大会选举过程中出现本实施细则未列出的情况,则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一致则按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股东形成的意见办理。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或者与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