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556 证券简称:雅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99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四十三条 独立董事在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内,仍然对公司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的信息。
第四十四条 除上述独立董事应尽义务外,《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义务同样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至少”都含本数,“少于”、“超过”、“高于”都不含本数。
第四十七条 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
第四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订、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执行,公司原《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自动失效。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