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广东雅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