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八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合理,公司设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兼任高管职务的董事已就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通过,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前述独立判断,同意《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的议案》。
独立董事:张庆、杨昭依、倪元颖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