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建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在证监会指定网站发布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