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87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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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