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94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规则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规则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要负责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应当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