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1152 证券简称:昆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3-197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规则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规则经公司2023年10月2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昆明理工恒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的治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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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