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8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直接审议。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至少10年。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审计机构代表、公司监事、内部审计人员、财务人员、法律顾问等相关人员列席委员会会议并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和实施。
第二十条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