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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证券代码:600750证券简称:江中药业公告编号:2023-03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股东利益、公司发展等综合因素考虑,拟订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若以2023年第三季度末公司总股本629,444,958股为基数计算,每10股派发6元(含税),共计派发37,766.70万元,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64.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3-036)。

三、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辞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8,000股。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分别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计算,公司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合计404,782.40元,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2023-037)。

四、关于湾里制造基地6段液体线改造为固体制剂生产线及产能整体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升级优化公司湾里制造基地产能结构,提高乳酸菌素片等片剂产品产能,并保留综合固体制剂大楼可继续持有液体生产资质,现决定启动湾里制造基地6段液体线改造为固体制剂生产线及片剂产能整体规划项目。

项目预计总投资6200万元,项目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投资4520万元,建设周期不超过16个月;第二期投资1680万元,建设周期视产能情况按需启动;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拟改造的生产线为独立生产线,改造期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在投资额度内依法依规办理该项目。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匹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及总股本变动,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39)。

七、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完善独立董事聘任及管理要求,明确独立董事职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八、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九、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十一、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十二、关于公司增补1名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鉴于何行真先生到龄退休,已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提名邓蓉女士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计划于2023年11月13日(周一)下午14:30召集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0)。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邓蓉女士:

1978年9月出生,持有中南大学会计学学士和北京交通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曾任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财务核算与税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会计管理部总经理、华润双鹤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总经理、会计管理总监、业务财务部总经理、财务职能部总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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