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贾洪文 霍宗杰 姬云香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