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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电子: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证券代码:600990 证券简称:四创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3-034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贷款对象: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微长安”);方式: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博微长安发放贷款;金额:不超过4,600万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贷款发放日起不超过1年(可提前还款);利率:参照同期财务公司贷款利率执行;手续费率:万分之一点五。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3年10月26日,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博微长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风险可控。公司将加强委托贷款贷后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定期跟踪博微长安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变动和收支现金流监测,监督博微长安委托贷款资金使用,督促博微长安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博微长安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和让与担保,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本次提供委托贷款的基本情况:公司拟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博微长安提供委托贷款不超过4,600万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贷款发放日起不超过1年(可提前还款),利率参照同期财务公司贷款利率执行,手续费率为万分之一点五。以上委托贷款资金用于补充博微长安的流动资金。

鉴于财务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委托贷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2023年10月26日,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除已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外,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及过去12个月与财务公司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委托贷款金额及最近12个月委托贷款累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委托贷款是为了支持博微长安的生产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委托贷款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06105929045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8日

住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前进路以南经三北路以东

法定代表人:任小伟

注册资本:50,19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车辆、方舱、电站、托盘、装载平台、挂车、特种车辆改装车、专用汽车、房车、电子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维修、服务及车辆装潢;新能源汽车改装和销售;机器人、智能装备、无人驾驶装备、智能网联(包含互联网+、物联网、电子产品、智能控制)的设计、制造、服务;露营地规划及开发;汽车配件、零部件加工、制造及销售;经营医疗器械、警用器械;相关软件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电子、微波、通讯设备的设计制造及技术开发;系统工程安装,汽车空气压缩机,家用电器、机电设备,仓储物流设

备;环保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咨询服务;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工业废水处理工程、污泥处置;垃圾分类及处理;机电安装工程;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设计安装与维修;北斗卫星导航各型用户终端、信号模拟器、电子对抗装备的研发、生产及系统集成;水面船艇、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经济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加工贸易和补偿贸易业务;粮食仓储设备和粮食机械设备、农业机械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智能化粮食仓储系统软硬件的开发、生产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服务;太阳能绿色储粮系统及与其相关的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和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取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2022年度2023年三季度
资产总额219,828.98219,225.41
负债总额93,939.9899,977.73
净资产125,889.00119,247.69
营业收入39,343.3010,674.69
净利润-2,786.26-7,219.50
资产负债率42.73%45.60%

2. 博微长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博微长安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委托贷款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提供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提供委托贷款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委托财务公司向博微长安发放贷款

(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贷款发放日起不超过1年(可提前还款)

(三)金额:不超过4,600万元

(四)利率:参照同期中国电科财务公司贷款利率执行

(五)手续费率:万分之一点五

(六)资金用途:补充博微长安的流动资金

(七)担保措施:博微长安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和让与担保

(八)被资助对象应遵守的条件:博微长安应遵守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包括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挤占、挪用借款等,积极配合公司对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按公司的要求提供财务会计资料及生产经营资料等有关资料、信息,并保证所提供资料、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等。

(九)违约责任: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约定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提供委托贷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博微长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风险可控。公司将加强委托贷款贷后管理,加强过程监控,定期跟踪博微长安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变动和收支现金流监测,监督博微长安委托贷款资金使用,督促博微长安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博微长安就本次委托贷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和让与担保,如发现或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降低委托贷款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情况下,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为博微长安提供委托贷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有利于支持博微长安发展,保障博微长安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累计提供委托贷款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委托贷款后,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总额为不超过4,6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委托贷款;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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