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新娥女士召集,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全文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在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