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系列文件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云赛智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披露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权限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9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通过多种形式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视实际情况集中或分批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对于上述事项应做好书面记录,递交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第六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第七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核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计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第八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三章 附则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执行。第十二条 本制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相悖时,应按以上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