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2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仁耀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财务报告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批准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泰禾智能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