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邹淦荣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