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3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过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