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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业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证券代码:605117 证券简称:德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前述项目结项后,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3,727.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鉴于前述项目结项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

部实施完成,节余募集资金3,727.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1号《关于核准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667,000股,发行价格32.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96,917,58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44,716,981.13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1,290,530.2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0,910,068.63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1,353,804,372.46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34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详见《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 总投资额募集资金 拟投入金额
1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37,445.0337,445.03
2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57,853.6549,291.67
3年产74.9万套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18,642.6818,642.68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711.637,711.63
5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20,000.00
合计151,652.99133,091.01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德业股份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及实际

情况将前次募投项目中的“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调减19,823.37万元,“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调减9,908.34万元,以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74.9万套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13,588.15万元调整用于新项目“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建设,共计变更43,319.86万元。公司前次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变更后投资金额、调整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前次募投项目名称变更后 前次募投项目名称变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金额
年产300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300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37,445.0317,621.66-19,823.37
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49,291.6739,383.33-9,908.34
年产74.9万套电路控制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18,642.6848,374.3929,731.71
研发中心建设研发中心建设7,711.637,711.6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20,000.00-
合计-133,091.01133,091.01-

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研发中心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2年10月延期至2023年10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公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2-099)。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3年3月延期至2023年12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公告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2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65)。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已达到既定可使用状态。前述项目结项后,德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7,621.66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实际建设投入18,299.91万元,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03.85%,节余募集资金0万元。

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39,383.33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实际建设投入40,297.32万元,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02.32%,节余募集资金0万元。

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48,374.39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实际建设投入48,533.88万元,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00.33%,节余募集资金917.45万元,主要系利息收入、理财收益结余所致。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7,711.63万元,利用募集资金实际建设投入5,197.12万元(项目累计已投入20,209.58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入15,012.46万元),占该项目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7.39%,节余募集资金2,810.27万元。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资金使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

(三)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款项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支出。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3,727.7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上述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符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的营运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该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

意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年产300万套热交换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71.5万台环境电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68万套逆变器系列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前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德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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