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发出的时间、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湖南省岳阳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蒙主持。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参照2022年度的收费标准,并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需要。
3、同意公司本次续聘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三)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3年11月14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