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文件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有关事项,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所致,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价格管理部门定价规定或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