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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文旅: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8

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曲江文旅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年初至报告 期末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432,519,562.9064.311,120,878,746.4257.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415,077.79不适用62,327,843.27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379,344.29不适用40,237,416.72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不适用不适用152,887,000.59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不适用0.2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不适用0.24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94增加6.27个百分点6.28增加14.90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幅度(%)
总资产4,005,255,890.873,650,057,822.709.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24,089,266.73961,761,423.466.48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报告期金额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676,164.844,707,919.1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2,569,232.4017,573,235.18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90,815.09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2,271.60-705,100.6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859,750.895,501,509.78疫情税收优惠减免金额168.31万元;增值税加计抵减税额381.84万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3,089,138.144,402,375.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72,548.10675,576.63
合计12,035,733.5022,090,426.55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变动比例(%)主要原因
营业收入_年初至报告期末57.35主要是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本期大唐芙蓉园、海洋极地公园等景区收入,及酒店餐饮、体育赛事等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不适用主要是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本期大唐芙蓉园、海洋极地公园等景区收入,及酒店餐饮、体育赛事等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年初至报告期末不适用主要是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本期大唐芙蓉园、海洋极地公园等景区收入,及酒店餐饮、体育赛事等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_年初至报告期末不适用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不适用主要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年初至报告期末不适用主要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收入_本报告期64.31主要是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本期大唐芙蓉园、海洋极地公园等景区收入,及酒店餐饮、体育赛事等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不适用主要是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本期大唐芙蓉园、海洋极地公园等景区收入,及酒店餐饮、体育赛事等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_本报告期不适用主要是旅游市场持续回暖,本期大唐芙蓉园、海洋极地公园等景区收入,及酒店餐饮、体育赛事等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基本每股收益(元_/股)_本报告期不适用主要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_本报告期不适用主要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4,492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4,511,12144.900质押53,000,000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14,511,12144.900冻结8,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681,9011.050未知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汇融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55,5000.410未知0
北京通三益保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1,029,6000.401,029,600未知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其他687,0810.270未知0
殷斌宁境内自然人670,0000.260未知0
程晓霞境内自然人602,3000.240未知0
叶霞境内自然人564,2000.220未知0
袁夏娣境内自然人488,1000.190未知0
蔡香平境内自然人405,9000.160未知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份种类数量
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14,511,121人民币普通股114,511,12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681,901人民币普通股2,681,901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汇融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055,500人民币普通股1,055,5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87,081人民币普通股687,081
殷斌宁670,000人民币普通股670,000
程晓霞602,300人民币普通股602,300
叶霞564,200人民币普通股564,200
袁夏娣488,100人民币普通股488,100
蔡香平405,900人民币普通股405,90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76,950人民币普通股376,95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3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公告,详见2023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3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4、公司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详见2023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5、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详见2023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6、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2022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2年8月2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公司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详见2022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9、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23年10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公告,详见2023年10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参股设立荆州纪南楚文化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纪南公司)的议案,详见2021年4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期,公司未对该公司出资。报告期,荆州纪南公司经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销。

12、公司下属唐华宾馆分公司与屈孝勇、陈卓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及《设备设施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已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2020年度报告账面确认预计负债300万元,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影响为减少约256.93万元。具体详见202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21年5月2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陕民终13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2020)陕01民初259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发生效力。该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已在2020年度确认预计负债,计入2020年度业绩。

13、《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屈孝勇、陈卓以案涉物品损毁为由,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公司赔偿财产损失3010万元,诉讼费由公司承担。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已于2021年8月20日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2022年3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2022年5月7日,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1)陕01民初1054号《民事裁定书》,“该案本院于2020年12月14日作出(2020)陕01民初259号民事判决,该判决已生效,且执行完毕,因本案中原告屈孝勇、陈卓提供的相关损失清单凭证等材料均在(2020)陕01民初259号案件审理过程中作为损失证据予以提交,结合其本案具体诉讼请求,可以确认(2020)陕

01民初259号民事判决已就原告屈孝勇、陈卓在本案中所主张的装修、装饰及物品等相关损失作出了处理,现原告屈孝勇、陈卓再次提起诉讼构成重复起诉,该起诉依法应予驳回。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原告屈孝勇、陈卓的起诉。”

2022年5月12日,屈孝勇、陈卓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①依法撤销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陕01民初1054号民事裁定书。②依法发回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或者指令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实体审理。③诉讼费由公司承担。2023年8月4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023年10月7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23)陕民终479号,“上述人的上述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述,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14、公司下属大唐芙蓉园分公司与陕西比比基食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0日签订《店铺租约》,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十年。后双方因租赁、使用等原因产生纠纷。2022年10月26日,陕西比比基食品有限公司将大唐芙蓉园分公司诉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诉讼请求:1.判令大唐芙蓉园分公司继续履行2018年11月20日与比比基公司签订的《店铺租约》;2.判令大唐芙蓉园分公司向比比基公司赔付因重大违约行为导致的各项损失400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大唐芙蓉园分公司承担。公司根据审慎性原则结合该事项实际情况,2022年度已计提预计负债200万元。

2023年4月3日雁塔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于2023年5月22日作出(2023)陕0113民初746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大唐芙蓉园分公司继续履行2018年11月20日与比比基食品有限公司签订的《店铺租约》。二、大唐芙蓉园分公司向比比基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损失15万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比比基食品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公司下属大唐芙蓉园分公司对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113民初7645号民事判决书不服,已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为:“一、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23)陕0113民初764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为驳回比比基食品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二、一审、二审诉讼费由比比基食品有限公司承担”。10月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尚待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结果。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经营活动不存在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的情形。

16、公司受托管理景区从未因违反或涉嫌违反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等开发建设活动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63号)的相关规定被文物行政部门进行过行政处罚或调查。

17、报告期内,公司无查封、冻结资产的情况。

18、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贷款。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编制单位: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3年9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84,817,246.84164,399,684.8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266,265,107.571,089,316,695.5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151,096,110.1122,547,925.1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100,389,204.8436,551,618.8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121,747,385.70107,557,249.16
合同资产920,000.001,860,000.00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30,725,438.6530,611,189.34
流动资产合计1,855,960,493.711,452,844,362.88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4,989,803.434,989,743.4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436,013,003.541,475,948,081.97
在建工程3,339,989.088,260,112.37
生产性生物资产3,743,862.564,479,017.28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53,883,246.0262,692,807.42
无形资产116,767,600.26125,393,865.59
开发支出
商誉45,779,555.8645,779,555.86
长期待摊费用336,881,091.33339,762,259.37
递延所得税资产65,293,318.3373,885,295.07
其他非流动资产82,603,926.7556,022,721.46
非流动资产合计2,149,295,397.162,197,213,459.82
资产总计4,005,255,890.873,650,057,822.7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56,017,988.14340,276,457.4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5,347,367.83
应付账款1,169,241,772.79963,625,428.83
预收款项7,036,696.835,851,339.28
合同负债113,139,441.5342,642,509.9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63,063,232.8467,976,018.33
应交税费12,438,325.1012,377,365.71
其他应付款191,085,171.10145,157,435.8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5,479,559.18105,235,239.94
其他流动负债2,994,121.992,478,247.28
流动负债合计2,030,496,309.501,700,967,410.39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816,000,000.00875,50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41,848,345.0748,355,326.78
长期应付款2,100,000.002,100,00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2,000,000.002,000,000.00
递延收益39,230,758.6313,250,943.13
递延所得税负债1,069,712.341,830,369.1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02,248,816.04943,036,639.03
负债合计2,932,745,125.542,644,004,049.4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255,059,785.00255,059,78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594,320,154.68594,320,154.6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6,244,028.536,244,028.5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68,465,298.52106,137,455.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24,089,266.73961,761,423.46
少数股东权益48,421,498.6044,292,349.8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72,510,765.331,006,053,773.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005,255,890.873,650,057,822.70

公司负责人:耿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菁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9月编制单位: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3年前三季度(1-9月)2022年前三季度(1-9月)
一、营业总收入1,120,878,746.42712,337,568.52
其中:营业收入1,120,878,746.42712,337,568.5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1,051,628,757.54830,189,019.03
其中:营业成本790,205,249.35600,494,862.8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7,727,397.8811,322,817.97
销售费用42,619,098.2729,679,769.60
管理费用150,496,221.05149,007,274.72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50,580,790.9939,684,293.93
其中:利息费用38,134,946.0138,596,098.33
利息收入1,327,398.202,521,717.71
加:其他收益4,017,132.221,975,635.9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42,403.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342,618.56-10,292,904.9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3,337,174.5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4,819,273.28-126,168,719.46
加:营业外收入2,627,255.53699,116.66
减:营业外支出1,225,409.16197,018.9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6,221,119.65-125,666,621.77
减:所得税费用9,164,072.92-15,620,630.7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057,046.73-110,045,991.0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7,057,046.73-110,045,991.01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327,843.27-100,057,560.45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5,270,796.54-9,988,430.5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57,057,046.73-110,045,991.0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62,327,843.27-100,057,560.4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270,796.54-9,988,430.56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4-0.3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4-0.39

公司负责人:耿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菁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9月编制单位: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项目2023年前三季度(1-9月)2022年前三季度(1-9月)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082,588,996.91638,397,611.6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73,323.9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1,020,151.9993,351,135.1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3,682,472.85731,748,746.7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22,011,277.47347,049,714.67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94,762,361.27285,210,148.57
支付的各项税费51,122,980.0840,772,497.2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2,898,853.4460,184,342.6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00,795,472.26733,216,703.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2,887,000.59-1,467,956.3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27,308.66180,557.9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7,308.66180,557.9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51,871,587.85162,744,643.76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1,996,140.4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7,367,728.33162,744,643.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740,419.67-162,564,085.8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18,8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10,000,000.0018,8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13,819,091.83195,037,093.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13,0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3,819,091.83226,887,093.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48,778,282.00166,907,440.3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649,345.0540,095,421.1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3,375,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669,996.2020,592,722.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06,097,623.25227,595,584.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278,531.42-708,491.1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868,049.50-164,740,533.2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8,052,574.55367,207,937.5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1,920,624.05202,467,404.26

公司负责人:耿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晓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菁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西安曲江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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