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98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三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董事会给予行
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
(一) 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二) 弄虚作假、狗私舞弊的;
(三) 玩忽职守、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 泄露公司秘密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条 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