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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86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25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芳女士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8人。董事朱佳军、朱云国、寿淼钧、毛磊、罗春华、梅乐和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进行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号——募集资金管理》,公司结合有关规定修改公司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序号制度名称公告编号
3.1《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090
3.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091
3.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092
3.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093
3.5《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094
3.6《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095
3.7《承诺管理制度》2023-096
3.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097
3.9《内部审计制度》2023-098

上述表格中序号除3.8、3.9外的其他制度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表格中序号除3.8、3.9外的其他制度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除3.8、3.9外的其他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修订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9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内审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内控建设的需要,拟设立公司内审部,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内审部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3:3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需要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告编号:2023-10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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