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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芝生物: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430685 证券简称:新芝生物 公告编号:2023-094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2023年10月2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时一并披露。

第二十四条 年度审计时,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出具鉴证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公司应当解释具体原因。当期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的,公司应当披露本报告期的收益情况以及期末的投资份额、签约方、产品名称、期限等信息。

第二十五条 保荐机构每年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

核查,出具核查报告,并在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一并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所称“以上”、“以内”、“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

不含本数。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公司章程》、以及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行《公司章程》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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