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公告:2023-077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迟宗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审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年产3,000吨高性能芳纶纸基材料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决议公告:2023-077
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