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0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杭州
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楼行政会议室(二)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36,020,60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20.095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公司董事吴能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长王敏文、副董事长陈平人、董事王昱哲、独立董事王鸿祥、独立董事张旭明、独立董事李东升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林森、陈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吴能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35,723,657 | 99.7816 | 296,644 | 0.2180 | 300 | 0.0004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新增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16,850,448 | 98.2682 | 296,644 | 1.7299 | 300 | 0.0019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以超过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的同意票数获得通过,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蕾、毛一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