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十时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号大街199号公司办公楼五楼行政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提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同意2023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