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逸石化”)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4日以通讯、网络或其他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邱奕博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议案》
鉴于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新材料”)提供的委托贷款即将到期,为进一步保障逸盛新材料的生产经营,公司拟延续该笔委托贷款,通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逸盛新材料提供107,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
款期限为1年,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资金到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同样持有逸盛新材料51%股份的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及其股东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向逸盛新材料提供同等条件的112,200万元委托贷款。由于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逸盛新材料49%的股权,逸盛新材料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财务总监方贤水先生同时担任逸盛新材料董事,故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事项。关联董事方贤水先生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委托贷款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0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重点提示: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11月14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