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以通讯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八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可以为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
23.1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为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9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关联董事杨华先生、李益兵先生、韩三平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