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8 证券简称:国旅联合 公告编号:2023-临095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线中视”)、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新线中视”)。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新线中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为江西新线中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900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1.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南沙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南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新线中视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9日召开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计划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 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实际担保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临033)。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在公司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基本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国旅联合 | 新线中视 | 85.93% | 62.58% | 2,500 | 1,000 | 5.53% | 不超过3年 | 否 | 是 |
国旅联合 | 江西新线中视 | 85.93% | 67.15% | 3,900 | 2,000 | 11.07% | 不超过3年 | 否 | 是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新线中视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情况
项目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万元) | 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万元) |
资产总额 | 43,063.64 | 18,715.22 |
负债总额 | 35,850.53 | 11,712.78 |
净资产 | 7,213.11 | 7,002.44 |
营业收入 | 37,048.98 | 31,930.86 |
利润总额 | 974.37 | 1,815.01 |
净利润 | 821.73 | 1,541.88 |
3.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新线中视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名称 | 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邱琳瑛 |
注册资本 | 1,0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13年2月27日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景兴街25号院1号楼9层918 |
统一信用代码 | 911101140627849635 |
经营范围 | 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影视策划;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电脑动画设计;文艺创作;商标转让与代理服务;版权转让与代理服务;著作权代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85.9305%股权。
(二)江西新线中视
1、基本信息
2、主要财务情况
项目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万元) | 截止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万元) |
资产总额 | 38,068.34 | 9,399.69 |
负债总额 | 35,063.42 | 6,311.99 |
净资产 | 3,004.92 | 3,087.70 |
营业收入 | 23,878.48 | 13,175.02 |
利润总额 | 343.33 | 112.98 |
净利润 | 255.14 | 82.78 |
3、与本公司关系:被担保人江西新线中视是公司控股孙公司,公司持有新线中视85.9305%股权,新线中视持有江西新线中视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名称 | 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邱琳瑛 |
注册资本 | 2,400万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20年6月9日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昌南工业园区昌南园五路5号1号楼5037室(江西昌南工业园内) |
统一信用代码 | 91360104MA398FXA7B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艺创作,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办公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设计、代理,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版权代理,广告发布,传统香料制品经营,刀剑工艺品制造,刀剑工艺品销售,竹制品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日用陶瓷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一)新线中视向光大银行南沙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北京新线中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江西新线中视向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三)江西新线中视向中国银行南昌分行借款
1、借款主体:江西新线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担保金额:最高借款本金不超过1,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即主债权以及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5、担保条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少数股东樟树市毅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卢郁炜分别按照债务总额13.2525%、0.817%的比例向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根据银行要求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其本次所借资金用于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对其保持良好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上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系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100万元,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7,100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77%,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