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独立董事:蔡卫忠、迟德强、刘慧芳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