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于2023年10月19日向各位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华志军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均为现场出席。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会议决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号:2023-062)。
三、备查文件
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