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该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