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3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正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回购注销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春光科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特此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