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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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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4次。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签署等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制定并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组成、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作出明确规定。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上半年度和下半年度至少各召开一次。目前,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设董事长1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10次董事会,公司全体董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出席董事会的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签署等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行使职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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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制定并修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组成与职权、召开方式、审议程序、决议等作出明确规定。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目前,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设监事会主席1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自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公司共召开了11次监事会,公司全体监事能够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出席监事会的人员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及签署等程序合法,决议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行使职权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性、提名、选举、特别职权、独立意见等作出详细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共7名,其中刘光斌、周成光、计时鸣为独立董事,达到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的提名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公司自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以来,始终保持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通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现场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情况,谨慎、勤勉、尽责、独立地履行职责,在关联交易管理、内部控制有效运行的督促检查、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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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夏挺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主要职责、提名、更换等作出详细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021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免去夏挺先生董事会秘书职务,并聘任李志杰女士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换届为止。2023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李志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届满为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历次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组织筹备等各项职责,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了与股东的良好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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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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