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拟实施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内容(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九期员工持股计划。
独立董事:汪大联 李姚矿 王熹徽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