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杨德诚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娜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