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送至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于国权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现场参会董事5名,独立董事李钟华女士、骆广生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并批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3年11月17日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3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