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告知,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3370号南山智园崇文园区3号楼35层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壬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理财投资系公司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一年以内(含一年)或可随时赎回的理财
产品,理财交易的标的为较低风险、流动性好的产品,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存款利率的产品,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