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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城交: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资本”),其为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股东,共计持有公司3,120,000股限售股份。

2、国信资本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该限售股份将于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起上市流通。因办理本次解限售业务时国信资本持有的592,200股公司限售股份尚处于转融通出借状态,暂按无限售流通股管理,故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不包含该部分转融通出借股份。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上市后股本变化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并于2021年10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120,000,000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3,666,88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1.0418%。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26,333,12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8.9582%。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2022年6月,公司实施完成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1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08,000,000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5月,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总股本20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6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1,248.00万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8,00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12,000,000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截至2023年10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31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45,67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69%;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66,3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31%。

二、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国信资本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具体如下:“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情形,且无后续追加承诺。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限售股类型首发上市持有的限售股份数2022年6月转增股本后持有的2023年5月转增股本后持有的截至本公告日持有的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量(股)限售股份数量(股)限售股份数量(股)份数量(股)
1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1,600,0002,080,0003,120,0003,120,0001.00%2,527,800592,200
合计1,600,0002,080,0003,120,0003,120,0001.00%2,527,800592,200

注1:国信资本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股东,截至2023年10月19日,因办理解限售业务时其持有的592,200股限售股份处于转融通出借状态,暂按无限售流通股管理,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不包含该部分转融通出借股份。注2: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股权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增加(股)减少(股))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166,327,80053.31%2,527,800163,800,00052.50%
高管锁定股00.00%00.00%
首发前限售股163,800,00052.50%163,800,00052.5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527,8000.81%2,527,800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5,672,20046.69%2,527,800148,200,00047.50%
三、总股本312,000,000100.00%312,000,00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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