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的事项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9月15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王腾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腾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鉴于王腾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王腾先生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此之前,王腾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监事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王腾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事项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于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经审核,于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10月27日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于明先生,1976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东营石油分公司党群工作部主任。拟任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于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位没有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以及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等情形,其本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