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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新能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6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3-101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下午14:00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和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成员。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等相关议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董事长:张鹏程

非独立董事:周从文、刘雷、王腾、王笛、王力、张蕊

独立董事:魏飞、姜哲铭、吴盛富、李红杰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为保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技术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序号专门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名单
1战略委员会张鹏程周从文、刘雷、王力、张蕊、魏飞(独立董事)、吴盛富(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李红杰(独立董事)吴盛富(独立董事)、姜哲铭(独立董事)、王笛、王力
3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魏飞(独立董事)李红杰(独立董事)、吴盛富(独立董事)、姜哲铭(独立董事)、张鹏程、王笛
4技术委员会周从文张鹏程、王腾、张蕊、魏飞(独立董事)、吴盛富(独立董事)

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监事会主席:孙丽华

2、非职工代表监事:孙丽华、李雪梅

3、职工代表监事:马芳

上述监事会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监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监事会成员最近两年均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监事数量的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赵文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余冬明先生、吴永涛先生、胡堃先生、孔德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邓运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张蕊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张冠卿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王莹女士为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具体情况如下:

1、总经理:周从文

2、常务副总经理:赵文涛

3、副总经理:余冬明、吴永涛、胡堃、孔德良

4、财务负责人:邓运

5、董事会秘书:张蕊

6、证券事务代表:张冠卿

7、内审部门负责人:王莹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蕊先生、张冠卿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蕊张冠卿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4号馨雅大厦2层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4号馨雅大厦2层
电话010-50911288010-50911288
传真010-50911290010-50911290
电子信箱investor@hxnk.cominvestor@hxnk.com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谭向阳先生、左世阳先生、刘灵丽女士、张文武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在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杜伟先生因任期届满离任,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孙艳红女士因到法定退休年龄、任期届满离任,于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公告披露日,谭向阳先生、左世阳先生、刘灵丽女士、张文武先生、杜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截至公告披露日,孙艳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41,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孙艳红女士承诺:自离任起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谭向阳先生、左世阳先生、刘灵丽女士、张文武先生、杜伟先生、孙艳红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6日

附件:

1、张鹏程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北京城建天宁消防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经理、北京城建天宁鸿润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新凤凰城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西藏诺迪康药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北京康美兴农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中融百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福大紫金氢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周从文先生:1973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年08月至2023年03月曾任职于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油化工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厂、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煤化工分公司、辽宁大唐国际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03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04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从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雷先生: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2000年6月至2021年7月担任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大行

基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大行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兴科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北华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三亚国兴科达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黑龙江三聚北大荒生物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弘泰基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颐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325,99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王腾先生:1988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1年10月至2021年12月,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审计部高级审计师、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经理、北京首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高济(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经理、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副经理;2021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2023年02月起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战略投资部经理)。兼任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石墨烯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海淀国际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鑫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峡鑫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海国鑫泰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05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战略投资部经理外,与实际控制人以及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王笛女士:1982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职于北京蕾波药业有限公司、北京北大方正电子有限公司、北京方正阿帕比技术有限公司、方正赛易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23年8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23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总会计师、财务管理部经理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王力女士:198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2017年7月至今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经理。曾任中技知识产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兼任北京市金凯旋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中技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恒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海恒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恒泰幼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金辉会议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鑫恒泰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瓴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星科技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海鑫恒泰(山东)燃料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鑫泰锦绣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国教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新域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江峡鑫泰(北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海星企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中创海泰(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黑龙江省海国龙油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风险法务部经理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张蕊先生:1984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09月至2022年08月曾任职于北京庄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或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都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乐都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2022年09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23年02月起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魏飞先生: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96年08月至今任职于清华大学化学工程系,担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系学术委员会主任、绿色反应工程与工艺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李红杰女士:1973年0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汤阴县饲料公司财务科、河南华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审会

计师事务所、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4月至今担任北京国金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红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10、吴盛富先生:1962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吉林省林业技术学校、中国林科院 国家人造板质量检测中心、林业部产业司技术装备处 国家林业技术装备进出口管理办公室、芬兰劳特公司北京代表处、北京绿奥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林产工业协会,2016年6月至今担任北京绿林认证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盛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姜哲铭先生: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2009年12月至今担任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哲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12、孙丽华女士:197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任职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兼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鑫泰世纪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中关村中技知识产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智享出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鑫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京蒙糖业(内蒙古)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市海淀区钢管厂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国科率先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龙徽国际酒文化创意产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海新致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唐山曹妃甸海国京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市海淀区漪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北京海新晟实业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稻香湖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孙丽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内部审计部经理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3、李雪梅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华为公司,2023年1月至今担任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风险法务部部门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雪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担任风险法务部部门经理助理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人。

14、马芳女士:198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材料化学工程硕士。

曾就职于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2011年11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科技发展部科研主管、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经营管理部部长等,现任公司科技发展部副部长、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主要负责科技发展部科技管理工作。2022年03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5、赵文涛先生:赵文涛,男,1982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2009年07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发展部工程师、副部长、部长,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04月起任常务副总经理。兼任福建三聚福大化肥催化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赵文涛先生长期从事技术研发、对外技术合作工作,承担催化剂研发及产业化工作,是公司催化剂研发骨干。曾获首都劳动奖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获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两次,申请专利80项,发表行业论文十余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文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6、余冬明先生:197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高级项目管理师(PMP)。曾任职于中石化股份公司武汉分公司、中国中化集团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2010年9月至2017年3月在北京石油化工工程有限公司历任炼油事业部部长、项目执行中心

副主任、技术开发部部长。2017年3月加入公司,历任鹤壁项目组项目经理、投资项目管理部部长。2020年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金中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冬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7、吴永涛先生:1970年05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职于中石油抚顺石化催化剂厂,2002年04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技术部工程师及生产部部长、公司第一分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沈阳三聚凯特催化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技术发展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兼生产管理部部长兼质检中心主任、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四川鑫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苏州恒升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永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344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8、胡堃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07月-2021年03月曾任职于凤凰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慧富恒泰(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帝海投资控股集团、中关村创客小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创客小镇置业有限公司,2022年04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9、孔德良先生:1986年07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山东海科化工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08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气体净化事业部技术助理、北京三聚能源净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采购部部长、市场营销部技术支持工程师、生物能源营销部副部长、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内蒙古三聚家景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孔德良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0、邓运先生:198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2013年07月至2023年10月曾任职于国家安监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1、张冠卿女士:1987年0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美国金融理学硕士,国际会计师公会全权会员、管理会计师、注册企业风险管理师。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于2018年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冠卿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2,5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2、王莹女士:1985年0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美国百胜客金融集团、北京神雾环境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兼任内蒙古美方煤焦化有限公司监事,北京华石联合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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