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提前十日以电话、邮件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收董事表决票9张,实收9张,其中独立董事3张。董事长陈繁华、董事林小龙、刘锋、徐燕、张岩、陈进泉,独立董事贺云、沈维涛、赵波亲自参与了本次会议的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关于签署DHL华南航空快件枢纽项目合作合同的议案;
依据战略发展需要,前期公司投资建设了深圳机场东区国际转运一号货站项目,现公司拟与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签署DHL华南航空快件枢纽项目合作合同。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DHL华南航空快件枢纽项目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2023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关于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事项,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靠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管理制度。本项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以上第三项议案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