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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纬恒润: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会议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经过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的充分了解,我们认为相关人员均符合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且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吉英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齐占宁先生、范成建先生、王舜琰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鹿文江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郑红菊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宋健、谢德仁、吕守升

2023年10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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