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1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