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6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7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三季度报告。
同意7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