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6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5名监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年三季度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同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2023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