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业务品种包括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保函(不超过3年)、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3年(具体业务期限以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控制人陈建湘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内容及担保责任以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公司无需向陈建湘提供反担保。
二、决策及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的授权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接受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三、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四、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关联董事陈建湘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