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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化集团: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行为,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效地保护全体股东及潜在投资人的根本利益,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

本办法所称的会计估计,是指企业对其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的判断。

第三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前后各期应保持一致,未经集团董事会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第四条 公司在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作出变更时,必须依据充分、理由合理、内容真实,确保变更程序合法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下属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的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六条 集团财务中心:负责提出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拟定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则及具体操作制度的专项报告;按经董事会批准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组织财务处理及核算工作。

第七条 集团审计委员会:负责会计政策审核,有权要求财务中心就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依据是否充分,理由是否合理,内容是否真实提供更为详尽的信息资料。

第八条 集团董事会:负责审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并审查批准相关信息对外披露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披露工作。

第九条 股东大会:负责具有重要影响的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的审议。

第十条 集团监事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

第十一条 集团独立董事:负责就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决议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二条 集团财务中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在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作出变更过程中应当恪

尽职守,严格把关,严禁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发生。如果一经监管部门查实,公司存在滥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违规计提各项损失准备、转回调节利润的情况,有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决议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及时作出会计政策的变更:

(一)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的要求;

(二)这种变更能够提供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及时作出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公司进行会计估计的基础发生变化;

(二)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更多的经验,需要对原有会计估计作出修订;

(三)企业经营规模、市场形势等发生变化,需要对原有会计估计进行修订等。

第十五条 当上述所列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形出现时,集团财务中心应当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的依据、理由、会计处理的具体方法、变更影响数额等事项,报经财务总监审核后交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六条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报告后,应及时呈报董事长,董事长应召开董事会对报告事项进行研究。

第十七条 公司根据国家发布的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对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作适应修订时,可直接修订,经董事长批准后下发执行;其他修订事项应提交董事会应对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做出专门决议。

第十八条 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重要会计估计时,若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对定期报告的影响致使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应按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变更内容。

第二十条 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后,集团应当在定期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下事项:

(一)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理由;

(二)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

(三)累积影响数(或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第二十一条 如果因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公司已披露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的,公司应该进行说明。

第五章 决议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 集团董事会作出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的决议后,集团财务中心应当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做好会计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 当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很难区分时,应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十四条 当集团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股东大会相关报批手续时,如遇未获批准,集团董事会应立即作出撤销或修改变更内容等决议,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财务中心应据此调整会计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授权履行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集团董事会。

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一、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关于公允价值的计量:除特别声明外,本集团考虑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对相关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考虑的特殊性(包括资产状况及所在位置、对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并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四、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本集团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本集团作为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行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将其差额计入合并当期营业外收入。

五、 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往来余额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以及当期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综合收益总额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财务报表“少数股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项目列示。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年财务报表的相关

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方法。例如: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视同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为限,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本集团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本集团和被合并方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和当期损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编制合并报表时,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与其相关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购买日所属当期转为投资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集团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损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六、 合营安排

本集团的合营安排包括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对于共同经营项目,本集团作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确认单独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以及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根据相关约定单独或按份额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与共同经营发生购买、销售不构成业务的资产交易,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对于合营企业,按照“长期股

权投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及外币报表折算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九、 金融工具

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一) 金融资产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

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初始金额与到期金额之间的差额,其摊销、减值、汇兑损益以及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本集团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①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此类金融资产,除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外,所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本集团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本集团指定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除了获得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股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和损失(包括汇兑损益)

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后续不得转入当期损益。当其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除上述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 金融负债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将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十、 应收票据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主要是风险级次相对较高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根据收到的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作为入账价值进行初始确认。本集团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商业承兑汇票预期信用损失率按照应收账款的账龄组合确定,银行承兑汇票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确定

预期信用损失率。

十一、 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于日常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本集团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和该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来判定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但是,如果本集团确定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可以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则表明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集团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即使逾期超过30日,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仍未显著增加。

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应收账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及借款人所处的行业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信用风险评级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

大于当前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应收账款减值损失,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经批准后应予以核销。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除了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应收账款外,本集团基于客户性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账龄等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并确定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
合并范围内应收账款本组合应收账款以雅化集团合并范围内公司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作为一个组合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单项认定的应收账款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或者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作为一个组合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账龄组合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基础上,根据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集团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复核了本集团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适当性,认为违约概率与账龄存在相关性,账龄仍是本集团应收账款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标记。因此,账龄组合信用风险损失以账龄为基础,并考虑前瞻性信息,按以下会计估计政策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项目1年以内(含1年)1-2年2-3年3-4年4-5年5年以上
违约损失率5.00%10.00%20.00%50.00%70.00%100.00%

十二、 应收款项融资

本集团应收款项融资是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当本集团管理该类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时,本集团将其列入应收款项融资进行列报。

十三、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以组合为基础的评估。对于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本集团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及剩余合同期限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对于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比照前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四、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半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十五、 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或提供了劳务的,按因已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确认合同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本集团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后应予以核销。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相关内容描述。

十六、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的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

并且该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

资成本处理方法。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采用公允价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采用与被投资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十七、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土地使用权24-500.002.00-4.17
房屋及建筑物10-305.003.17-9.5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八、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超过5000元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

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及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1房屋及建筑物10-305.003.17-9.50
2机器设备10-155.006.33-9.50
3运输设备4-105.009.50-23.75
4办公设备3-55.0019.00-31.67
5电子设备3-55.0019.00-31.67
6其他3-55.0019.00-31.67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九、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资产原值差异作调整。

二十、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在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在资本化期间内,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专门借款按照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二十一、 生物资产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或植物,包括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生物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或服务潜能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除消耗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已提足折旧仍继续持有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外,本集团对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本集团生物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类别折旧年限(年)预计残值率(%)年折旧率(%)
1林木类105.009.50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生物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二十二、 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一)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按销售额或产出量等变量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可变租金不纳入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包括租入的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等,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含利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集团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并按照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1、本集团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

2、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

比率发生变动。

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租赁(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除外)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除外),本集团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二)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集团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集团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下,本集团将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同时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特许权、探矿权、

采矿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对非同一控制下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在对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按公允价值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除澳大利亚境内的土地,拥有永久所有权,不需要摊销);探矿权、采矿权按工作量法摊销,即根据实际开采量与矿山储量的比例进行摊销;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本集团内部研究开发项目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并能带来经济利益;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二十四、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使用权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减值迹象时,本集团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二十五、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二十六、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七、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集团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二十八、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费等,按照集团承担的风险和义务,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辞退福利是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职工的补偿,在辞退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补偿款,按无风险利率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长期福利主要指企业改制离退休及内退人员的生活费及社会保险费等,在改制时确认辞退福利,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超过一年予以支付的补偿款,按无风险利率折现率折现后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九、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三十、 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集团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一、 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集团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集团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

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下列迹象:①本集团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本集团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本集团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 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具体原则: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分为民爆器材销售收入、锂产品销售收入、运输收入和爆破服务收入。

民爆器材及锂产品销售:销售采取提货方式的,以发出产品时确认收入;销售采取送货方式的,以客户签收时点确认收入。

运输业务:按运送货物已经完成,已经取得客户的签收资料时确认收入。

爆破服务:以爆破服务的产出确认收入。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三十二、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货应收的金额确认;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可抵扣亏损,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

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三十四、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费用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三十五、 其他会计政策

(一)安全生产费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财会[2009]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具体提取比例如下:

业务板块计提基数(其中营业收入均指上年金额)计提标准
锂盐危险品生产与储存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4.50%
营业收入(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2.25%
营业收入(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0.55%
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20%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与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4.00%
营业收入(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2.00%
营业收入(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0.50%
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0.20%
爆破工程施工矿山工程3.50%
铁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3.00%
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2.50%
业务板块计提基数(其中营业收入均指上年金额)计提标准
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通信工程2.00%
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1.50%
交通运输普通货运业务1.00%
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1.50%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月初结余达到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及以上的,自当月开始暂停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直至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结余低于上一年应计提金额三倍时恢复提取。。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股份回购

因减少注册资本或奖励职工等原因收购本集团股份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如果将回购的股份注销,则将按注销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与实际回购所支付的金额之间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如果将回购的股份奖励给本集团职工属于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于职工行权购买本公司股份收到价款时, 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三)每股收益

本集团的权益工具包括普通股和限制性股票。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当期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确认。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基本每股收益中的分子扣除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

的现金股利或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分母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本集团假设资产负债表日即为解锁日,如果资产负债表日存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业绩条件已满足限制性股票的,则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影响,反之,将不予考虑。

(四)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本集团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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