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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环境: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朗坤环境”)本次提供担保后,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完成置换后,原有相同金额的授信担保合同将会终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

(一)对外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湛江市朗坤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朗坤”)因降低财务成本需要,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或其他商业银行申请湛江朗坤的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营运期贷款,用于置换原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湛江市分行存量固定资产贷款,申请置换金额不高于人民币3.15亿元(最终合作银行以签订合同为准)。

贷款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朗坤环境及实际控制人陈建湘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2)朗坤环境持有的全部湛江朗坤股权质押;(3)湛江朗坤提供吴川市环保热力发电厂及配套设施(一期)项目《PPP项目合同》项下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具体质押及担保内容以批复、合同、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需向陈建湘提供反担保。

(二)拟申请授信及担保具体情况

1、拟申请授信情况

申请主体授信单位授信额度(万元)有效期
湛江市朗坤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或其他商业银行(以签约合同为准)不高于31,500.00不超过13年(以签约合同为准)

2、担保情况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方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公司湛江市朗坤环保能源有限公司86.8084%58.59%191,500.8131,500.00113.65%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湛江市朗坤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9月4日注册地址:吴川市大山江街道山基华社区吴川市环保热力发电厂综合楼一楼法定代表人:王未平注册资本:15,699.28万元主营业务:垃圾焚烧发电及设备供应,生活垃圾处理,废弃物再生能源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环保新能源项目投资,环境园投资建设,垃圾收运、环卫一体化;热力生产和供应;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6.8084%

广州中德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1916%中德(中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000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单位:万元(已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2023年三季度 单位:万元(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2,079.7062,821.75
负债总额39,127.2237,034.81
银行贷款总额3,3900.0031,500.00
流动负债总额6,597.236,569.49
净资产22,952.4825,786.93
营业收入10,357.578,194.97
利润总额2827.762,798.39
净利润2,886.432,834.45

其他说明:湛江市朗坤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具体担保的金额、方式、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人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为准。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为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湛江朗坤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为其担保符合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湛江朗坤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为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405.00万元,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91,500.81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8.74%,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六、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为了保证湛江朗坤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营运期贷款(置换)的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湘先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关联董事陈建湘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湛江朗坤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朗坤环境及实际控制人陈建湘提供无偿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现金流向的能力,对湛江朗坤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本次担保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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